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南京依维柯中型多功能宽体轻客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一、项目概况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维柯”),是中国南京汽车集团与意大利菲亚特集团依维柯公司共同成立的合资公司。公司成立于1996年3月1日,注册资本25.27亿元人民币,桥林基地主要生产整车、变速箱及发动机;整车产能为6万辆/年。为拓宽公司产品线,同时也为响应国家节能降耗和环境保护的发展战略,公司开发了中型多功能宽体轻客产品,由南维柯统一规划,拟投资150000万元,对现有生产线进行适应性改造以生产该款车型。本次技改项目实施后,全厂总产能不变。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大气环境
大气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建成后有组织排放的VOCs、甲苯、二甲苯下风向落地浓度最大占标率均小于评价标准的10%。无组织废气的最大浓度值能够达到厂界浓度标准的要求。非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占标率较大,对环境空气造成较大影响。本项目正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废水在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内,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有多余容量接纳本项目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项目废水对高旺河COD、NH3-N的贡献值较小,因此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接管排入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集是可行的。
(3)地下水环境
本项目对可能产生地下水影响的各项途径均进行有效预防,在确保各项防渗措施得以落实,并加强维护和厂区环境管理的前提下,可有效控制厂区内的废水污染物下渗现象,避免污染地下水,因此项目不会对区域地下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声环境
项目建成后压机、焊接噪声、冷却塔、风机等高噪设备将产生噪声影响,使厂界噪声有所提高,但当采取有效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的要求。
厂区周边噪声敏感目标噪声预测值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 类区要求。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建设项目周围环境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事故风险发生概率较小,在应急处置设备齐全、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风险评价值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三、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环境
①焊装车间:CO2保护焊焊接烟尘经收集后通过5根排气筒(FQ1-1~FQ1-5)达标排放或由移动式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激光焊焊接烟尘经收集后进入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15m排气筒(FQ1-6)达标排放。
②涂装车间:其中喷漆废气(中涂、面涂)和喷枪清洗首先通过文丘里装置后与流平废气和热闪干废气一同进入沸石转轮浓缩,浓缩后高浓度有机废气和烘干废气一并进入RTO焚烧,处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FQ2-1)排放,未浓缩废气通过1根60m高排气筒(FQ2-2)排放;调漆室废气收集后经过新增的活性炭装置处理,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FQ2-18)排放;喷蜡室和补漆室废气通过集气罩负压收集,收集后分别经过活性炭装置处理,分别通过24m高排气筒(FQ2-15、FQ2-16)达标排放;烘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通过12根23m高排气筒(FQ2-3~FQ2-14)达标排放;热闪干室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收集,收集后通过1根29m高排气筒(FQ2-17)达标排放。
③总装车间:柴油挥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17m高排气筒(FQ3-2)达标排放;转鼓测试产生的汽车尾气在收集后经过滤棉过滤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FQ3-3)达标排放;补漆室采用上送风下吸风的方式收集废气,废气收集后采用活性炭纤维+过滤棉处理方处理,经处理后的废气汇入现有的6根15米高排气筒(FQ3-4~FQ3-9)达标排放。
项目生产区的无组织废气通过加强各车间的送排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到相关标准要求。建设单位在厂区采取绿化等措施进一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环境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按照清污分流的原则设计,共设两套排水系统。一为雨水系统,将厂区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二为污水系统,厂区现状建设有1座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根据厂区废水特征及排放要求,采用分别收集分质处理,最终一并混合送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本次技改项目废水按照废水类别分别进入废水预处理系统一(脱脂清洗和电泳废水预处理系统)和废水预处理系统二(磷化含镍废水预处理系统),废水经处理达接管标准后接入浦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3)地下水环境
采用分区防治的措施,危废暂存区、辅助设施在布置上按污染物泄漏的可能性,严格划分为污染区和非污染区。污染区可划分为重点污染防治区和一般污染防治区,并根据不同的污染防治区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渗透进入地下水。
(4)声环境
本项目通过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建筑隔声、绿化、对高噪声设备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可使项目厂界噪声达标。
(5)固体废物污染
本项目各类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委托专业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全部交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固废均能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6)环境风险
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处置小组,配套事故应急处置装备,预防事故的发生,并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控制事故影响范围,降低事故损害。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规范及相关规划要求;生产过程中遵循清洁生产理念,所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能保证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和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通过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防范措施并落实应急预案,项目的环境风险可接受。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结果表明公众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和有条件赞成。
综上所述,在落实本报告书中的各项环保措施以及各级环保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途径及期限: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网盘链接查阅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如需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或需索取补充信息的该项目公众,可与联系人联系。
网盘链接见下: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FVrOyGvpWUOlkxmV_B9fJA
提取码:y048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本项目周边的有关单位和公众,包括周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征求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征求范围。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填写建设项目公众意见表(见网盘链接),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传真、电子邮件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并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八、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百合路8号
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69649790
环评影响评价单位:中通服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楠溪江东街58号
电话:025-58686187
联系人:张工
Email:zhangzhihua.cicdi@chinaccs.cn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
2022年6月30日
扫二维码用手机看
Copyright 2011 www.pkedz.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苏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 页面版权所有
地址:中国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兰花路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苏ICP备05026777号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南京